文号 平房〔2017〕260号 索引号 005452540/2017-00007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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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废止一批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平房〔2017〕260号 索引号:005452540/2017-00007 发布部门:市房产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7-12-22
发布部门:市房产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7-12-22 视力保护色:

各县(市)房管局、区住建局(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房管〔2017〕35号)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现有的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一清理,现决定对我局制发的一批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公布如下:

  一、2011年6月17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平房〔2011〕88号)废止。
  二、2011年6月17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成立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平房〔2011〕89号)废止。
  三、2011年8月1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平房〔2011〕143号)废止。
  四、2011年8月29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物业管理示范文本的通知》(平房〔2011〕153号)废止。
  五、2011年11月7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房〔2011〕208号)废止。
  六、2011年11月21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成立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的通知》(平房〔2011〕231号)废止。
  七、2011年11月28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房〔2011〕237号)废止。
  八、2013年4月23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物业一线通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则〉的通知》(平房〔2013〕110 号)废止。
  九、2013年7月1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交易保证金收退管理的通知》(平房〔2013〕205号)废止。
  十、2014年5月15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平房〔2014〕127号)废止。
  十一、2014月5月19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平房〔2014〕133号)废止。
  十二、2014年9月29日印发的《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交易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平房〔2014〕323号)废止。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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