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校验)
办理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事项体裁:行政许可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承诺期限:5工作日 法定期限:30工作日
服务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民 收费情况: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5-2692126 监督电话:0375-2692260
服务提供者所属区域:新城区
受理地点: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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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详细内容
1、申报条件
2、所需申办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两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5.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6.《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和《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 7.医疗机构消毒(中心)供应室合格证明; 8.校验期内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情况登记表; 9.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 10.本校验期内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总结。
3、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现场勘查 4、制证 5、办结

4、办理部门网站/网址
http://www.pdsspzx.gov.cn/
5、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夏季) 2:30~5:30 节假日休息
6、收费依据及标准
7、法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8、在线咨询链接
9、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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