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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援工作扩面提质惠民生
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
作者:孙聪利 来源:平顶山日报 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 视力保护:

(记者孙聪利)115日,记者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不断加大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着力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质扩面,截至2017年底,全市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734件,其中民事案件3501件,刑事案件1200件,接受咨询34804人次,累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4700余万元。

2017年,我市连续8年把法律援助工作列为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市司法局与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我市持续扩大援助范围,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低保标准调整为低收入标准,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农资产品、土地承包等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对河南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同时,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审判阶段全覆盖。

援助范围扩大后,案件随之增多,但质量不能放松。2017年,市司法局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统一使用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的通知》《平顶山市法律援助案卷归档存放管理办法》《平顶山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统一规范卷宗目录,要求各法律援助中心严把案件质量关,每月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案件质量在合格以上的,及时发放承办人办案补贴;案件质量不合格的,责成承办人改正直到合格为止。同时,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投用,市司法局和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网上对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纠正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督管理。

2017年,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数量比上年大幅增加,案件质量也有了明显提升,有2个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被省司法厅选中上报司法部,有3个案件被评为河南省2016-2017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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