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参保流程
办理部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体裁: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承诺期限: 法定期限:15日以内
服务对象:全社会 收费情况: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5-2978602 监督电话:0375-2978611
服务提供者所属区域:市区
受理地点:中兴路华城大厦五楼医保服务大厅3、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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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详细内容
1、申报条件
平顶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细则规定参保范围内并已参保的单位的职工
2、所需申办材料
(一)参保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1、《参保申请表》;2、《市直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3、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5、经办机构规定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变更登记: 1、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填报《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表》;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资料。 2、参保单位新增(恢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填报《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登记表》;提供劳动合同或调令等用工手续;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提供电子报盘。 3、参保单位减少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填报《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减少人员登记表》并提供以下相应资料: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电子报盘。 4、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需提交下列材料:填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相应资料: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及退休费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因病或非因公伤残退休(退职)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5、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统筹区域内转移:转出和转入单位加盖公章的《市直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2)统筹区域外转出: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3)统筹区域外转入:新单位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三)注销登记需提交《市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批准撤销文件或工商局注销文书。 十四、办理流程: (一)参保登记 申报单位如实、完整填写《参保申请表》、《平顶山市市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按要求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公章;提供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参加市直医保条件的单位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工资表,办理参保手续;不符合参加市直医保条件的单位,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险。 (二)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时,要在变更30日内填写《市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表》,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信息变更后次月生效。 (三)人员新增(恢复) 参保单位新增人员时,要在30日内给新增人员办理新增(恢复)手续。填写《平顶山市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登记表》,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调令、劳动合同等用工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固定格式的电子报盘,经市直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核后,次月生效。 (四)人员减少 参保单位减少人员时,要在30日内给办理减员手续。填写《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减少人员登记表》,提供调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固定格式的电子报盘,经市直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核后,次月生效。 (五)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 参保人员退休后,填写《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请表》,提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表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因病或非因公伤残退休(退职)的,同时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固定格式的电子报盘,经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核后,次月生效。 (六)医疗(生育)保险转移接续 1、统筹区域内转移。用人单位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内转移接续表》,经转出和转入单位加盖公章后,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统筹区域外转出。根据新参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出具《参保凭证》,并同时转移个人帐户余额。 3、统筹区域外转入。根据参保单位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向参保职工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凭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七)注销手续 单位注销时,要在注销30日内填写《平顶山市直单位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供批准撤销文件或工商注销文书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注销变更后次月生效。
3、办理流程

  十五、办理流程图:

  单位参保流程图

  申请材料齐全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直接送达

  受理

  经办人员对申请资料初审

  提出申请

  填写《参保申请表》、《平顶山市直基本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按要求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公章;提供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办结存档

  当月办结,次月生效

        新增(恢复)人员参保流程图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

        接送达

  受理

  经办人员对申请资料初审

  提出申请

  填写《平顶山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登记表》,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或调令)、劳动合同等用工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固定格式的电子报盘

        办结存档

  当月办结,次月生效

        减少人员流程图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

        直接送达

  受理

  经办人员对申请资料初审

  提出申请

  填写《平顶山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减少人员登记表》,提供调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固定格式的电子报盘

         当月办结,次月生效

         办结存档

         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齐全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直接送达

  受理

  经办人员对申请资料初审

  提出申请

  填写《平顶山市直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在职转退休申请表》,提供《退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因病或非因公伤残退休(退职)的,同时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当月办结,次月生效

        办结存档

       参保单位办理注销手续流程图

    申请材料齐全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直接送达

  受理

  经办人员对申请资料初审

  提出申请

  填写《平顶山市直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供批准撤销文件或工商注销文书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结存档

  当月办结,次月生效

        统筹区域内转移流程图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

        直接送达

  受理

  经办人员对申请资料初审

  提出申请

  填写《平顶山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经转出和转入单位加盖公章

        办结存档

  当月办结,次月生效

        统筹区域外转出流程图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

        直接送达

  受理

  经办人员对申请资料初审

  提出申请

  携带转入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函》

        办结存档

  出具《参保凭证》并转移个人帐户余额

        统筹区域外转入流程图

  申报材料齐全,向参保职工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直接送达

  受理

  经办人员对申请资料初审

  提出申请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办结存档

  凭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4、办理部门网站/网址
5、办公时间
政府公布的正常上班时间
6、收费依据及标准
7、法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
8、在线咨询链接
9、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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