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
办理部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体裁: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承诺期限:法定工作日内,即时办理 法定期限:入院前办理
服务对象:全社会 收费情况: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5-2978646 监督电话:0375-2978611
服务提供者所属区域:市区
受理地点:平顶山市中兴路华城大厦5楼医疗保险服务大厅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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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详细内容
1、申报条件
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市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确诊后在市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
2、所需申办材料
《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
3、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病情或条件所限需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由具有外转资格的医院相应科室医师填写《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报市医保中心批准。

参保人员住院就诊需转诊转院

  ↓

由具有外转资格的医院相应科室医师填写《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

  ↓

到市医保中心备案

经市医保中心批准方可外转至指定医疗机构



4、办理部门网站/网址
5、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时限
6、收费依据及标准
7、法定依据
《平顶山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平劳社医疗【2002】1号第四条):因本市条件所限确需转往上级医院就医的参保城镇职工,必须经过有外转资格的定点医院会诊后,由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转诊申请,报市医保中心办理外转手续。
8、在线咨询链接
9、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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