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体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学生学籍信息,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和各项助学政策落实、生均经费拨付的重要基础。各县(市)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要求,明确校长是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籍管理责任制度。
二、严格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
1.入学注册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完成学生的审批注册手续,并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教职成[2014]12号),将学生学籍信息(含学生照片)录入上传到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新生秋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当年11月20日,春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当年4月20日。
2.学生学籍异动处理
学生学籍有异动(含留级、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注销、死亡等)和学生信息变更,学校要应用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维护学籍电子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同时,中职学校必须及时上报处理学籍异动信息,确保有关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毕业证办理
学生毕业时,由学校按规定对毕业学生进行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才能办理毕业证。毕业证的办理按照当年《河南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验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三、加强中职学生学籍核查力度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籍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学生信息准确、规范、更新及时。学校每期要对本校在校在籍学生进行核查清理,填写《平顶山市中职学校学籍信息统计表》,并于每年春季4月底前、秋季11月底前将平顶山市中职学校学籍信息统计表(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各县(市)教体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的日常督促、检查和指导,坚决杜绝虚假注册、多头注册现象。
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中职学校学生学籍填报及更新工作进行核查,对不如实上报学生信息、弄虚作假的学校,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