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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文号: 索引号:005452110/2017-00006 发布部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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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

bet365亚洲版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8日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高永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全市财政决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市经济实现预期增长。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1229641万元,执行中因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按照国家统一口径调整后收入预算为1235953万元,实际完成1244602万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5.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  957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946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2973万元,调入资金 60479 万元、上年结转9421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850 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87655 万元,全市收入合计为3252207万元。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2323551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2813405万元,实际完成2756783万元,为预算的 97.9 %,增长5.9%,债务还本支出195918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28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4133万元,调出资金5020万元,支出合计为3144658万元,当年预算结余10753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6496万元,冲减赤字51043万元),滚存赤字 83306 万元。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40410 万元,执行中因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按照国家统一口径调整后收入预算为355798万元,实际完成 366140 万元,为预算的102.9 %,增长5.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1216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1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057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48535 万元、调入资金12470万元、上年结转3391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4162 万元,市本级收入合计为688081万元。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34162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621925万元,实际完成 588029万元,为预算的94.5 %,下降2.2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84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12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581万元,支出合计为622089万元,当年预算结余6599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3770万元,冲减赤字32222万元),滚存赤字144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574220万元,执行中部分县级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收入预算为556553万元,实际完成544325 万元,为预算的97.8 %,增长27.6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全市收入总计964226万元。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39718万元,执行中市本级和部分县级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815283万元,实际完成767560万元,为预算的94.1 %,增长35.7 %,减去债务还本支出126558万元,调出资金20118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67万元,年终结余47723万元。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3643万元,实际完成208428万元,为预算的104%,增长3.3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市本级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335615万元。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03643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专项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动用上年结余安排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306810万元,实际完成295622万元,为预算的96.4 %,增长19.8 %,上解上级支出-4239万元(补助区级),调出资金7544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0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68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29626万元,实际完成720254万元,为预算的87%;支出预算为815146万元,实际完成663978万元,为预算的81%。收支结余56276万元,滚存结余659646万元。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88025万元,实际完成478128万元,为预算的81%;支出预算为599118万元,实际完成459786万元,为预算的77%。收支结余18343万元,滚存结余462177万元。

预算执行完成率较低的原因是:受机关事业养老基金影响,2016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数均为机关事业养老改革准备阶段(201410月至2016年)测算的合计数,而收支完成数均为201610月至12月三个月的合计数,影响了全市及市本级社保基金的完成率。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800万元,实际完成966万元,为预算的120.8%。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安排支出,本科目下没有发生支出。当年县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五)上级对我市转移支付情况。

2016年,我市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830920万元(不含汝州、下同),比上年增加75025万元,增长9.9%,主要用于教育、社保、医疗等。市级补助县(市、区)级资金3631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农业、教育、社保、卫生、公共安全等,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年初预备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支出10000万元,实际支出280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并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1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160万元。

(七)年初预算周转金、稳定调节基金规模情况。

2016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周转金规模为1105万元,年末预算周转金规模为1105万元。市本级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9506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65226万元。(规模增加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营改增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二是上级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

(八) 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安排使用新增债券7482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425万元,专项债券57400万元)。增加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425万元,增加市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57400万元。

新增债券分别安排用于交通设施建设资金3960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5093万元,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123万元。截止2016年底已全部支出完毕,已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九)高新区财政决算情况。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7000万元,实际完成18696万元,为预算的109.98%,增长23.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支付收入8293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5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787万元、上年结转378万元、预算调节稳定基金调入566万元、基金调入648元、减去结算上解6636万元,高新区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25232万元。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9715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等,调整预算支出数为24392万元,实际完成24062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98.6 %,增长11.1%,年终结余为117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35万元,净结余835万元。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6627万元,实际完成9926万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为土地出让收入,2016年度土地出让仅完成年初预算的四分之一,导致政府性基金支出受限,与年初预算形成较大差距),为预算的37.3 %,增长114.7%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6627万元,执行中,由于使用上级补助和收入减收等,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8917万元,实际完成 18712万元,为预算的98.9%,增长 153.96 %,年终结余205万元。

(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决算情况。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0236万元,实际完成43485万元,为预算的108.1%,增长1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4321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4574万元、上年结转2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减去结算上解8011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60624万元。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3676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55169万元,实际完成54232万元,为预算的98.3%,增长0.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5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2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37万元。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6000万元,实际完成43434万元,为预算的77.6%,增长26.9%。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52314万元。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6000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专项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动用上年结余安排和收入减收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52314万元,实际完成50714万元,为预算的96.9%,增长2.6%,年终结余160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1537.1万元,应该是2016年收入,在2016年未支出形成结余)

关于2016年全市、市本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主要收支项目决算情况,已在附表中说明。

(十一)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6年底全市(不含汝州市、郏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655481万元,其中政府债务1437707万元(包括一般债务782727万元,专项债务65498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217774万元(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54289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3485万元);全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549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61000万元,专项债务688100万元。

截止2016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792475万元,其中政府债务613831万元(包括一般债务334111万元,专项债务27972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178644万元(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34587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4057万元);市本级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758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3610万元,专项债务312276万元。2016年市本级债务还本共计5649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2517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31320万元;2016年市本级债务付息支出169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7924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9039万元。

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564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768万元,专项债务49645万元;高新区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07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121万元,专项债务49669万元。2016年高新区债务还本共计71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7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7000万元;2016年高新区债务付息支出13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46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85万元。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余额 741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658万元,专项债务66524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767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239万元,专项债务66524万元。2016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债务还本共计404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49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40000万元;2016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债务付息支出27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72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616万元。

据测算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年度政府债务余额均没有突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

(十二)2016年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法》,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创新方式,支持稳增长调结构。坚持把稳增长保态势作为首要任务,更新观念、创新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服务。一是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整合专项资金2.5亿元,设立科技创新及先进制造业基金、电子商务发展基金、农业发展基金、新型城镇化发展(PPP)基金4支政府性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政府支持的重点产业。二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还贷周转金、增信基金规模分别达到7800万元和3900万元。累计办理402笔还贷周转金,周转额度达37.5亿元;办理35笔增信资金,贷款1.38亿元,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加快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市本级谋划制定了PPP项目2016至2018三年行动计划,涉及PPP项目20个,投资总额535.7亿元,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四是积极落实“去降补”政策。推出购房补贴政策,财政补贴2.4亿元,加快消化库存商品房。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检查工作,确保清费政策落到实处。引导和支持企业降低杠杆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安排资金用于企业改制安置工作,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成套装备企业发展、支持奖励平煤神马集团组建上海研发中心平台建设等。五是支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6.3亿元用于湛河治理、沙河复航、高铁征地拆迁、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等市政基础和重点项目设施建设。六是加强碧水蓝天生态工程建设。落实资金3.4亿元,支持新能源客车应用、节能技改和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支持污水污泥处理市场化改革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污染源集中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支农惠农,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支持扶贫攻坚。研究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办法,健全了从资金安排到绩效考评全过程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二是落实各项惠农补贴奖励政策。及时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奖励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三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和畜禽标准化养殖,支持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等领域技术推广、粮食高产创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四是支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持做好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工作。

3.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支持推进重点民生工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一是提高教育发展水平。支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市属本科高校、职业学校生均拨款省定标准。二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四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益性艺术演出活动。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全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大型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免费开放。五是支持平安鹰城建设。增加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支持巡防队伍建设,支持消防装备建设和平安建设、综合治理、法律援助和处置信访稳定工作。六是认真贯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需要说明的是,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市财政局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工作,有的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进行整改,有的问题正在研究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二、2017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处在合理区间,随着中央、省、市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效应不断显现,当前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因素增多,但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

(一)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03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9.7%,同比增收69804万元,增长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57721万元,同比增收85467万元,增长18.1%;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5%;非税收入完成222635万元,同比减收15663万元,下降6.6%

1-7月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71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7.3%,同比减收12260万元,下降5.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7991万元,同比增收18687万元,增长13.4%;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8%;非税收入完成59157万元,同比减收30947万元,下降34.3%。主要是上年同期拍卖污水处理厂入库非税收入近3亿元,导致收入基数较高,非税收入同比减收30947万元,影响收入增幅13.5个百分点。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760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3%,同比增支296951万元,增长17.7%。市本级完成4070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2%,同比增支100958万元,增长33%。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5139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213019万元,增长16.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64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6.4%,同比增收15801万元,增长6.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233299万元,同比减收11649万元,下降4.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2677万元,同比增收19229万元,增长557.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4714万元,同比减收124万元,下降2.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1792万元,同比减收283万元,下降13.6%;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9291万元,同比增收8341万元,增长878%;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3959万元,同比增收366万元,增长10.2%。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0905万元,同比减收11546万元,下降8.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80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3.2%,同比减支115623万元,下降2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完成329182万元,同比减支134066万元,下降28.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完成15571万元,同比增支6802万元,增长77.6%;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完成7174万元,同比增支4443万元,增长162.7%。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0361万元,同比减支106683万元,下降49.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市本级有)收入完成300万元,同比减支666万元,下降68.9%。与上年同期一致,无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914348.7万元,1-7月份实际完成619898.9万元,为预算的 6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923881.2万元,1-7月份实际支出 443947.1万元,为预算的 48%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34933.3万元,1-7月份实际完成572391.1万元,为预算的69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864652.1万元,1-7月份实际支出412125.2万元,为预算的48 %

(二)高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0600万元,1-7月份完成 13078  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63.5%,增长 28.1%。1-7月份完成14414万元,为预算的66.6%,增长 13.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300万元,1-7月份完成11203万元,为预算的 73.2%;支出预算为15300万元,执行中,由于使用上级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结余结转和短收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15300万元,1-7月份实际完成 5278万元,为预算的34.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015万元,1-7月份完成4479万元,为预算的 148.6%;支出预算为 2104万元,1-7月份完成  3145 万元,为预算的149.5%。

(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7月,收入完成2807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46000万元的61%,同比增收3135万元,增长1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376万元,占调整预算56853万元的64%,同比增支2066万元,增长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282万元,占年初预算数91880万元的11.2%,比上年同期36367万元减收26085万元,减少71.7%。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960万元,占预算数94004万元的14.9%,比上年同期48555万元减支34595万元,增长71.2%。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  3748  万元,完成  6879  万元,为预算的183%;支出预算为2694万元,完成2832万元,为预算的105%。

从目前情况看,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经济增长乏力,后期全市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实现全年预算目标需要付出较大努力。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本次会议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促进实现经济增长预期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税源管控,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支持税务等部门依法征税。完善非税收入征缴体系,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推进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密切跟踪经济运行,分析经济运行指标,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

(二)关注研究政策,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变化,及时研究掌握最新政策和项目申报动态,力争更多项目进入上级计划盘子,争取更大的财力支持。

(三)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资金存量,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理财水平。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下大力气运作已经设立的五支政府性产业基金。加快推广和运用PPP模式,更好地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投融资公司运作,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把严肃财经纪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使财经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意识,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抵制各类财经违纪违法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于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十分重要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继续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2017年预算和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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