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平财预〔2017〕814号 索引号:745774297/2017-00009 发布部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2-12
发布部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2-12 视力保护色: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2017〕192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数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所下全部为中央资金指标,收入列2018年政府收交分类“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扶贫”对应的项级科目。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各县(市、区)按要求编入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接程序及规定拨付使用。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要根据职能分工,严格按照《河南省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与项目的衔接,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附件:平顶山市2018年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