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联合社会组织所属市辖区民政局通过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符合评估资格条件且申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估。经社会组织自评、评估专家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认定,评出5A级社会组织3家,4A级社会组织7家,3A级社会组织8家。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社会组织名称 评估等级
平顶山市保险行业协会 5A
平顶山市装饰设计协会 5A
平顶山市志愿者协会 5A
平顶山市长虹学校 4A
平顶山市金太阳婴幼儿智能开发中心 4A
平顶山市半边天家政服务中心 4A
平顶山市阳光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4A
平顶山市湛河区溢福园老年公寓 4A
平顶山市金太阳中央花园幼儿园 4A
平顶山市胜利职业培训学校 4A
平顶山市新华区白鹭洲幼儿园 3A
平顶山市湛河区金太阳婴幼园 3A
平顶山市蓝天学校 3A
平顶山市新华区以琳老年公寓 3A
平顶山市新华区乐顿凯蒂双语幼儿园 3A
平顶山市寿康娱乐养老推广中心 3A
平顶山市卫东区平电幼儿园 3A
平顶山市东方挖掘机铲车职业培训学校 3A
本次评估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7年2月15日至2月2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对评估单位和相关情况的监督,若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形式向社会组织所属登记管理机关或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375-4976665,邮箱:pdssmgj@sina.com,地址:南环路西段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