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752289046/2017-00002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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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文号: 索引号:752289046/2017-00002 发布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17-12-01
发布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17-12-01 视力保护色:

一、购、建房提取(购、建房行为在5年以内)

提取范围: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购、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每年提取一次,提取至百元且因同一房源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费用。

(一)购买商品房

所需材料:

1.未办理房产证的

1)同开发商签订的在当地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首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购房源登记备案查询结果(中心业务受理人员在房地产信息网查询购房合同或在税务网查询购房发票的书面查询结果,以上两者均无法查询时提供由房地产开发商盖章并签字的《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限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提取;购买房源位于平顶山辖区以外的,必须在当地房地产信息网或税务网上可以查询到购房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2.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

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限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提取。

(二)购买二手房

所需材料:

1.过户后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限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提取。

(三)购买单位集资房

所需材料:

1.批准单位建房的行政机关批文复印件(加盖分房单位印鉴);

2.单位分房方案复印件(加盖分房单位印鉴);

3.购房协议或分房证明原件复印件;

4.首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分房单位加盖印鉴并签字);

6.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8.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限各项购房资料较早签订者5年内提取。

(四)购买棚改房

所需材料:

1.棚户房改造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分房单位印鉴);

2.购房协议或交款通知书或分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首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分房单位加盖印鉴并签字);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7.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限各项购房资料较早签订者5年内提取。

(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所需材料:

1.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城市、镇自建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自建房的,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购买材料时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出售方印鉴);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5年内提取。

二、大修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在5年以内)

提取范围: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职工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每年提取一次,提取至百元且因同一房源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不得超过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所需材料:

(一)土地使用证或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六)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年内提取。

三、维护、修缮自住住房提取(购房行为在5年以内)

提取范围:职工维护、修缮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职工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提取至百元且提取合计不得超过相关支出费用。

所需材料:

(一)5年内的购房资料(详见购房提取所需材料);

(二)房屋维修基金、基本装修费用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五)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限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提取。

四、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贷款尚未结清)

提取范围:职工偿还住房贷款,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且提取申请日期间隔一年以上,提取至百元且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

(一)偿还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1.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还款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此项提取业务需职工本人(或夫妻双方)亲自办理;

2.需业务受理人员查询借款人还款明细;

3.中心各业务受理机构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互认。

(二)偿还异地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或银行出具并加盖信贷业务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偿还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

所需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需提供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出具并加盖信贷业务章);

3.借款人征信报告原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金

所需材料:

1.填写《提前部分还本通知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提前部分还本业务每年可申请办理一次,还本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余额。

五、支付房租提取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

提取额度: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月租金提取标准为1300元/月;

3、在没有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前,提取申请人原则上可每年提取一次且提取申请日期间隔一年以上;在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后,不予办理提取。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所需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租住商品住房

所需材料:

1.由公积金缴存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承租人(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查询结果原件(有效期限为30天);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提取人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

提取额度: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且提取申请日期间隔一年以上,提取金额以实际支付费用为准且最多不得超过2400元,。

所需材料:

(一)购房资料(详见购房提取所需材料);

(二)物业管理费用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五)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七、销户提取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离、退休

所需材料:

1.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办理提取业务前,职工住房公积金应足额缴交,并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缴存网点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暂无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办理提取业务前,职工住房公积金应足额缴交,并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缴存网点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三)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所需材料: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或开除公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办理提取业务前,职工住房公积金应足额缴交,并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缴存网点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四)灵活就业人员停缴销户

所需材料:

1.填写《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停缴并注销账户说明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出境定居

所需材料:

1.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居住证明;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办理提取业务前,应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缴存网点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六)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所需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死亡)原件及复印件;

2.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受遗赠证明(需进行公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5.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死亡职工所在单位的转款全称、开户行、账号。

注意事项:若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需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或者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办理提取特别说明

(一)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所填写的《提取申请表》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住房公积金专用章)。

(二)经职工本人同意委托他人代办的,《提取申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住房公积金专用章),委托代办人为职工本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时,须提供委托代办人身份证、与职工本人的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委托代办人为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单位在管理中心备案的经办人)时,须提供单位公积金专管员身份证;委托代办人为其他人时,须提供委托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处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三)满足以上一至六类提取条件并同时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或单位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按上述规定与提取原因相对应的提取材料;

5.家庭成员平顶山辖区内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符合以上提取条件,且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划拨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对公转款账户信息)、《执行公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人)、法制科审核意见书等。强制执行金额不得大于应被执行金额;被执行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其账户余额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部分可协助法院执行划拨。

(五)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但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须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且不得进行销户提取。

(六)对伪造提取资料、出具虚假证明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冻结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取消职工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七)提取人各项提取资料显示的姓名等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内容完整,且必须注明“同属一人”。

(八)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咨询服务电话:12329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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