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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文号: 索引号:752289046/2016-00004 发布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16-10-14
发布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16-10-14 视力保护色:

一、201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3.06亿元,完成归集计划的104.51%,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202.27亿元,归集余额125.52亿元。

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50个,缴存职工10290人,缴存单位总数3017个,缴存总人数343401人,住房公积金覆盖率74.25%。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计划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21.23亿元,占当年归集额的92.06%,完成提取计划的202.02%,同比增长61.56%,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76.75亿元。

(三)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回收计划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947户, 19.41亿元,占当年归集额的84.17%,完成贷款计划的200.51%,同比增长79.75%,住房公积金贷款总户数49308户,总额74.99亿元,贷款余额54.83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81亿元,同比增长39.17%。

(四)实现增值收益计划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4.62亿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61亿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0.05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6亿元。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1.89亿元。其中:利息支出1.79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0.10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73亿元,完成增值收益计划的175.96%,同比增长88.84%。

二、2015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推进归集扩面

2015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大型工矿企业因盈利能力下滑出现欠缴断缴住房公积金现象,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年活动方案》(平政办〔2015〕31号),决定通过开展归集执法年活动,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缴存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是督促财政收入下滑的县(市)区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补缴财政供给人员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二是与财政收入稳定的县(市)区财政部门加强沟通,按规定提高财政供给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三是重点对全市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他们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四是协调商业银行,帮助严重欠缴的国有企业申请贷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进而补缴住房公积金。五是对市区各大型商场、酒店等服务行业下发《限期办理缴存登记通知书》,督促其限期办理缴存登记。六是加强与国税、统计、社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排查出有能力建立而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重点突破,督促其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七是制作宣传版面,印制宣传资料,组织宣传人员,深入到舞钢、叶县、宝丰、郏县等县(市)进行宣传,引导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归集扩面,2015年,全市共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50个,缴存职工10290人,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4.7亿元。

(二)落实新政,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5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支持作用的通知》(平政〔2015〕22号)和《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平政〔2015〕36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也专门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新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一切为了民生,一切为了房地产市场”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力争做到应贷尽贷、应提尽提。

提高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5万元调至55万元,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55%调至60%;放宽贷款申请条件。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缴存年限放宽至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调整首套房认定政策。对购买首套房屋的认定调整为以房管部门提供的缴存职工申请家庭名下现有住房套数为准。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均调整为20%。开展省内异地贷款业务。凡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平顶山市购房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职工购买二手房,付完首付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按揭贷款,无需先过户,后贷款。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凭5年内的购房资料,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自住房的相关费用,包括购房款、房屋维修基金、基本装修费用、物业管理费。简化租房提取手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只需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即可提取。租住商品房的,只需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即可提取,提取最高额度提高到1300元/月。简化购买集资房提取手续。购买集资房,只需提供单位建房的发改委批文、分房方案、付款收据,即可提取。放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条件。本地、外地户籍职工只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即可办理销户提取,不再与户籍挂钩,无需再等5年。降低重大疾病提取门槛。大病认定标准由花费5万元以上,降低为花费2万元以上。开展“零首付”购房提取业务。购买商品房的,只需提供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精神,分别于3月1日、5月12日、 6月29日、8月26日分4次下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执行的贷款利率分别为:5年期以下(含五年)2.75%,5年期以上3.25%。

(三)加强宣传,切实惠民利民

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和一系列新政的贯彻落实,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政策的宣传。2015年6月,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建金管〔2015〕14号),要求各省辖市加强政策解读,编印宣传资料,发挥媒体优势,延伸宣传触角,切实把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平顶山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和各县(市)区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推出的新举措,取得的新进展。在平顶山电台开办“住房公积金就在您身边”专题栏目,重点宣传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16周年之际接受平顶山日报社记者专访,在《平顶山日报》刊登答记者问,着力宣传平顶山市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取得的突出成效。制作宣传版面,编印宣传资料,深入到平煤集团各矿区、各县(市)区、平顶山市房交会和全市各楼盘开盘现场,重点宣传平顶山市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方面推出的利民惠民服务举措。

(四)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制定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统一工作服装,规范服务行为;制定楼盘备案登记制度,简化备案登记手续和流程;简化贷款申请要件,职工同意按月缴存额推算月收入的,可以不提供收入证明;合并提取申请表格,方便群众办事;在服务大厅设置受托银行、住房置业担保等辅助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贷款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完成受理、担保、查询征信、抵押委托、预签借款合同等手续;召开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座谈会,加快已审批提取、贷款业务的放款速度;实行每日晨会制度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减少办事职工等待时间;开设“绿色通道”,对贷款量大的楼盘项目,利用节假日开设专场服务;对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确有困难的特殊人群,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建设舞钢公司管理部、鲁山县管理部服务大厅,为县(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加强财务核算,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开通网上银行,随时掌握资金存量,根据各受托银行实际业务量,快速划拨资金,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以充分满足业务需要为原则,灵活、合理安排存量资金,最大程度保值增值;修订受托银行考核办法和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加大对各受托银行的考核和协调力度,保证资金顺利划拨。

(六)开展审计稽核,堵塞资金漏洞

制定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审计实施方案,组成内审工作小组,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财务核算等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找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及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通过审计稽核工作的开展,中心各部门的业务办理进一步规范,资金更加安全,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七)完善功能,住房公积金信息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信息化建设工作是中心各项业务工作的龙头,也是做好中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通过2015年的努力,住房公积金信息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和办公场所规划装修基本完成,技术保障中心、业务运维中心的基本功能逐步完善,网上营业厅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自助查询系统和自助填单系统、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已调试完成。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微博已建成上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正式开通运行,电子监察室、培训电教室及多功能会议室建成并投入使用。

(八)明确责任,加强逾期贷款催收

召开逾期贷款催收专题会议,提高对逾期贷款催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下发加强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的通知,落实催收责任,分析逾期原因,制定催收计划,针对不同的担保方式和逾期原因,分别通过扣划公积金余额、抵押物保全、申请仲裁和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降低贷款逾期率,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通过催收,截至2015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由最高时的5‰下降到2.19‰。

(九)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新城区肖营安置小区项目是经住建部批准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项目,贷款额度3.5亿元,期限3年。2015年,根据该项目的放款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受委托银行对抵押物进行了勘察评价,形成了《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肖营安置小区项目贷款抵押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经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府批准同意后,5000万元项目贷款已顺利发放,目前还款正常。

(十)接受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召开住房公积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汲取教训,警钟长鸣。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三查三保”专题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每月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廉政谈话会议,提高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和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重大财务事项报告、银行账户管理,受托银行考核、资金拨付管理,贷款楼盘备案登记等49项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班子建设,每周一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每月编制《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月度运行报告》分送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通过中心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公开《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参加政风行风在线节目,接受社会监督。在中心网站开辟互动交流专栏,接受网民监督。在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向全市缴存职工寄上对账单和新政宣传资料,接受缴存职工监督。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面对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归集难度增加,个贷风险增大,逾期率上升的被动局面,按照“一切为了民生,一切为了房地产市场”的要求,不断加大新政落实力度,防范资金风险,提高办事效率,使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规模达到41.14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73亿元,均创历史新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从年初的32.52%上升至43.68%,使用率由年初的53.53%上升至65.33%,当年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到178.4%,支持职工购房面积约11.43万平方米,帮助46850户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54.8亿元,当年房地产个贷市场贡献率达到51.12%,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民生需求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住房公积金归集额下降明显,归集难度增大,部分县(市)区及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住房公积金问题突出。2015年,我市除市直管理部归集额略有增长外,其他各县市管理部归集额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截至2015年底,平煤集团和舞钢公司两个大型国有企业已分别拖欠住房公积金6个月和7个月,金额4亿元和0.4亿元。舞钢市财政供给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仅缴存至2013年12月,叶县财政部门没有按规定以全额工资为基数给财政供给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是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全市43.68%,其中:市中心57.6%,平煤分中心29.21%。2015年,平顶山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量虽然比去年同期增长79.75%,个贷率从年初的32.52%升至43.68%,使用率由年初的53.53%上升至65.33%,但仍处在全省较低水平。

三是个贷逾期率上下波动较大,逾期风险增加。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一直在2‰和5‰之间波动,风险控制能力减弱。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时有发生,2015年,发现并查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案件26起。

四是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滞后,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我市目前使用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是1998年深圳恒泰丰公司设计开发的,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先后进行了四次升级。但由于系统整体老化,响应缓慢,又缺乏统一的行业平台标准,致使电子档案、月冲还贷、与经办银行衔接等基础业务不能正常开展。

四、2016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2016年,全市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20亿元,同比下降  13.29%;提取住房公积金17.2亿元,同比下降18.99%;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5亿元,同比下降14.99%,实现增值收益1.31亿元,同比下降51.97%。

五、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以归集扩面为基础,以提高资金使用率为主线,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为目标,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优化服务,防范风险,确保平顶山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依法归集扩面。探索将以农民工为主的城市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满足城市新市民的购房贷款需求。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年活动,全面推进行业性、系统性促缴,落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建缴工作;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民办学校、商场、酒店等行业人员的建缴工作;重点向有刚性购房需求的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低息、低门槛贷款政策,向人员流动性较强的单位职工宣传“解除劳动关系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动员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密切与工商、人社、质监、工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挥合力全力促进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细化业务承办银行的归集扩面指标任务,利用银行的有利资源和合作优势促缴。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抓好现有政策落实,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缴存职工的需求,适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拓展政策使用空间;实行“一区一策,一矿一策”,让政策更贴近职工群众,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需求;加大新政宣传力度,强化对开发楼盘工作人员的政策指导,提高开发楼盘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主动与破产企业职工、符合冲还贷提取条件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职工和符合5年内购房提取条件职工联系,提醒他们及时办理提取手续,切实做到应提尽提、应贷尽贷,提高使用效率。

(三)优化服务方式。梳理办事程序,减少提取、贷款业务申报资料,下放审批权限,重塑业务流程,实现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缩短放款周期。实行综合柜员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政策业务、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对一些基础信息,能够联网获取的不再让群众提供,减少办事资料。协调市房管部门进驻中心服务大厅,开展房屋信息查询、他项权证办理,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抓好舞钢、叶县、宝丰管理部服务大厅的提档升级,提升县(市)管理部服务能力。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利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室、培训电教室及多功能会议室的作用,为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服务;完善运维中心、网上营业厅的功能,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搞好异地数据容灾备份,确保住房公积金数据安全;启用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微博,利用新媒体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升级公积金门户网站,实现与省内12329短信平台对接,及时有效地进行业务办理情况反馈和政策宣传;连通运行国管业务信息系统,实现管理系统与公积金网站实时同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加强财务核算。提高财务核算自动化程度,优化业务流程设计,做到日清月结;主动应对低利率时期带来的增值收益下降压力,在充分保证资金流动性,满足业务办理需要的基础上,提高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比例,提高资金收益,确保保值增值;完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提升财务分析能力,坚持每月编制《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月度运行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风险控制。加大逾期贷款监测管控力度,定期分析贷款逾期原因,分类管理,严控贷款逾期率。建立住房公积金运行预警机制,通过工作督查、岗位目标考核等途径,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采取措施,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审计稽核部门的监督与服务职能,改进审计方式,细化审计内容,提升审计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出的问题,追究办事人员的直接责任和管理人员的领导责任。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开展提醒教育、告诫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加大科技防腐工作力度,在各服务窗口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实行痕迹化管理,形成覆盖全系统的科技防腐网络。加快推进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的深层研发,在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环节逐步实现智能审批代替人工审批。发挥中心纪检监察机构作用,查处一批违反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案件;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方法,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及宣传媒体将重大事项依法全部向社会公开,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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