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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文广局四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文号: 索引号:005452479/2017-00033 发布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17-10-13
发布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17-10-13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郏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文物执法,在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郏县出台了《郏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的郏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建立了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召集会议,统一协调文物保护工作。建立了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了文物保护员制度,组建文物保护组织,充分发挥文保员和文物守望者等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的作用,切实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二是编制规划,加强保护。文物部门作为城乡规划协调决策机制成员单位,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划定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加快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沣寨和山陕会馆等保护规划。

   三是强化培训,加强宣传。为适应新形势下文物保护工作需要,郏县加大文物保护管理人才培训力度,积极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充实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文物保护法制化、制度化,进一步严格和完善文物市场秩序的管理。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了文物保护乡规民约,创新传播弘扬形式,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加强与国家、省、市文物保护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次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实地考察文物保护工作,同时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对于国家和省财政补助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划拨到位。

   目前,郏县已完成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郏县文庙一期与二期、三苏祠和墓一期与二期、临沣寨一期,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姑嫂寺和李渡口村的文物本体维修工程,临沣寨二期维修工程正在施工中,郏县文庙和山陕会馆文物保护设施工程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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