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579217291/2016-0006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全社会
市农业局内设机构
发布部门:市农业局 日期:2016-10-24
发布部门:市农业局 日期:2016-10-24 视力保护色:
工作职责:

根据职责,市农业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农业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制订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二)人事科(平顶山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小组办公室)。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担全市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工作。

(三)产业政策与法规科(平顶山市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开展农业产业政策、农业结构调整等农业农村问题调研,组织实施省、市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和意见;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执法监督;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负责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常规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平顶山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提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指导一村一品发展。提出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治理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参与审核市有关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项目和标准;协助查纠加重农民负担行为。

(五)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组织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拟订“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以及农产品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 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农业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农业部门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农业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发展计划科(平顶山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建议;提出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指导及监管;负责协调支农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参与拟订农业开发规划;承担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扶贫、援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对口支援工作。

(七)财务科。提出财政促进金融、保险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与市财政部门协商并共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八)科技教育科。承办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

(九)种植业管理科。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科学施肥、耕地质量管理、发展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相关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发布耕地质量信息;负责苗情、墒情、病虫情等农情信息的监测与发布;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农业植物品种管理、新品种保护、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相关工作;负责种子市场管理、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承办国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负责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投入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发布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牵头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管工作;依法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水产科(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渔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进步措施并指导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负责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渔事纠纷;负责监督管理渔船、渔机、网具;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休闲渔业发展工作。负责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捕捞许可证核发,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平顶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平顶山市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烟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的管理规章;负责全市两烟生产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烟叶种植布局规划安排;协调解决烟叶生产、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协调全市两烟工作的安全、教育、科研、培训、信息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在烟草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负责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发展;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定期监测评估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拟订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 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承担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指导烟叶、蚕业、农垦、农场、农业生物产业与园艺等特色农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休闲农业等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引导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融合发展。

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内设烟叶生产管理科、特色产业管理科、乡镇企业管理科(规格均为正科级)。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领导姓名/职务:
内设机构:

联系电话:
0375-4978077
网站地址:
www.pdsagri.gov.cn
联系地址:
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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