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37598.05万元
1.2017年林业专项资金 939万元(豫财农[2017]21号);
2.提前下达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3537万元(豫财发[2016]88号);
3.提前告知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额度3203万元(豫财农[2016]251号);
4.2017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61.22万元(豫财农[2017]118号);
5.2017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168万元(豫财贸[2017]60号);
6.2017年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1055万元(豫财综[2017]114号);
7.提前下达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140万元(豫财农改[2016]32号);
8. 2017年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标准化规模养殖)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70万元(豫财建[2017]210号);
9.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切块、第二批村道安防工程和第一批渡改桥项目中央车购置税和省补助资金1138.4万元(豫财建[2017]62号);
10.2017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50万元(豫财建[2017]102号);
11.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443.6万元(豫财建[2017]69号);
12.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60.63万元(豫财建[2017]213号);
13.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及村道安防中央车购税资金1689万元(豫财建[2017]250号);
14.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6301万元(豫财建[2017]139号);
15.2017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800万元(豫财建[2017]92号);
16.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切块中央车购税资金支出预算1866万元(豫财建[2017]28号);
17.2017年县乡道危桥改造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切块中央车购税资金支出预算492万元(豫财建[2017]29号);
18.提前下达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产业化经营项目)329万元(豫财发[2017]38号);
19.2017年部分中央财政农业资金1356万元(豫财农[2017]145号);
20.2017年中央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资金1441万元(豫财农[2017]92号);
21.2017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8.2万元(豫财农[2017]120号);
22.提前下达2017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492万元(豫财预[2016]277号);
23.2017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38万元(豫财预[2017]185号)。
(二)省级资金 14951.16万元
1. 提前下达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1216万元(豫财发[2016]88号);
2. 提前告知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额度1650万元(豫财农[2016]251号);
3.2017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 (第二批)29万元(豫财农[2017]71号);
4.提前告知2017年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专项资金12.5万元(豫财农[2016]219号);
5. 提前告知2017年农机专项资金15万元(豫财农[2016]218号);
6. 提前告知2017年畜牧业专项补助资金110万元(豫财农[2016]216号);
7.2017年第二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专项资金预算164万元(豫财教[2017]23号);
8. 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615万元(豫财综[2017]45号);
9.提前下达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73万元(豫财农改[2016]32号);
10. 201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省交通配套资金242万元(豫财建[2017]85号);
11.2017年县乡危桥改造、第一批县乡道安防、第一批村道安防及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等项目切块省补助资金2254.7万元(豫财建[2017]56号);
12. 2017年农村公路大修项目省补助资金33万元(豫财建[2017]186号);
13. 2016年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第四批)省补助资金1777万元(豫财建[2017]44号);
14. 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4.66万元(豫财建[2017]213号);
15.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补助资金309万元(豫财建[2017]177号);
16.2017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省级配套资金预算331万元(豫财建[2017]169号);
17.2017年省级卫生计生专项资金(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能力计生补助资金)300万元(豫财社[2017]32号);
18. 提前下达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产业化经营项目)113万元(豫财发[2017]38号);
19.2017年中央和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00.32万元(豫财农[2017]178号);
20.2017年中央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资金363万元(豫财农[2017]92号);
21.下达贫困县农业财政专项资金129万元(豫财农[2017]69号);
22.2017年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县部分)9万元(豫财农[2017]68号);
23.2017年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省级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63万元(豫财农[2017]67号);
24.2017年第一批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资金)2297.98万元(豫财农[2017]59号)。
(三)市级资金5303.504万元
1.2017年度第一批市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70万元(平财预[2017]259号);
2.2016年度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及2017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2000.78万元(平财预[2017]256号);
3.2017年第一批林业生态建设“精品工程”专项补助资金328.3万元(平财预[2017]266号);
4.2017年第一批循环农业试验(示范)区建设资金265万元(平财预[2017]261号);
5. 2017年第一批畜牧产业化发展资金215万元(平财预[2017]260号);
6. 第一批2017年度市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补助项目资金15万元(平财预[2017]265号);
7. 2017年度市财政扶持土地流转补助项目资金30万元(平财预[2017]264号);
8.2017年第一批“双高”建设市级奖补资金230万元(平财预[2017]262号);
9. 2017年第一批市级农业结构调整资金70万元(平财预[2017]263号);
10. 2017年科技扶贫市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平财预[2017]94号);
11. 第二批2017年度市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补助项目资金15万元(平财预[2017]459号);
12.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18.424万元(平财预[2017]408号);
13.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98万元(平财预[2017]445号);
14.2017年度贫困县美丽乡村和一事一议项目市级资金630万元(平财预[2017]66号);
15.农村公路养护市补助资金140万元(平财预[2017]556号)。
16.提前下达2017年度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78万元(平财预[2017]593号)。
以上合计57852. 714万元。
二、分配原则
1.《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
2.《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3.业务主管部门核定各县(市、区)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及目标。
4.中央、省级资金文件中有关统筹整合用于贫困县资金数额。
三、资金结构
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 28号)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在向贫困县分配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市涉农资金时,要按照“确保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占比高于以前年度补助贫困县的资金比例”的要求,中央及省级分配到贫困县的资金为52549.21万元,占比为73.13%;市级分配到贫困县的资金为5303.504万元,占比为 62.84 %,比上年增长24.51%。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市县名称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备注 |
平顶山市 | 80297.294 | 50166.73 | 21690.42 | 844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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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 | 28575.974 | 20107.65 | 5999.58 | 2468.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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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 | 29276.74 | 17490.4 | 8951.58 | 283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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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合计 | 57852.714 | 37598.05 | 14951.16 | 5303.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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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6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