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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豫财农[2017]195号)
文号: 索引号:005452110/2017-00014 发布部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12-29
发布部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12-29 视力保护色:

平顶山市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221万元

1.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1万元(豫财农[2017]195号)

(二)省级资金202万元

1.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2万元(豫财农[2017]195号)

以上资金共计423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一)贫困县分配原则

    根据(豫财农[2017]195号)文件指定分配鲁山县、叶县资金数额。

(二)非贫困县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少数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村。根据因素分配法主要因素指标实施项目的情况,分配湛河区、宝丰县资金数额。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均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县名称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备注

鲁山县

    56

56

叶县

143

143

宝丰县

104

78

26

湛河区

120

120

合计

423

221

202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6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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