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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
文号: 索引号:005452209/2016-00001 发布部门:市民族宗教局 发布日期:2016-10-25
发布部门:市民族宗教局 发布日期:2016-10-25 视力保护色:

  为继续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进一步树立新目标、提出新要求、实现新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文明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转型发展”战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我委精神文明建设,创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创建目标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奋进、锐意改革;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风尚好,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守信守纪服务好;工作环境优美整洁,治安、安全状况良好;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成果显著,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分类制定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使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性修养,凝聚共识,增强工作合力。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分工负责制度,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做到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协作共事,充分发挥每位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落实机制。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若干规定,健全完善“1+5”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并落实财物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思想底线。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到位落实。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政策形势教育等活动。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经常开展活动。深化先进典型培树,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人物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学习、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利用QQ、微信、网站等形式传播文明风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队伍,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向干部职工推荐道德经典书目、篇目,开展中华经典、道德箴言诵读等比赛活动;借助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倡导文明新风。三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建立志愿服务队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制度。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弘扬认真精神,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委领导班子、各科室(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二是加强机关管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五型”机关。强化政务公开,利用网络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机关事务和投诉电话、信箱等内容,认真解决群众的咨询、投诉,树立良好机关形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搞好工作内外环境整洁,倡导低碳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开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推进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三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市文明办、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展现民族宗教干部的精神风貌。利用元旦、春节等各种节假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深化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机关全体人员争创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二是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保持常态的良好的氛围。三是深化优质服务。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四是完善利导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法定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规定。五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程度。六是改进考核工作。进一步改进考核的内容、形式、方法,引导各级更加注重经常性工作落实,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利益导向。严格落实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七是强化自身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敢于负责、改革创新、团结守纪、率先垂范”五句话、二十个字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委工作规划,列入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人财物投入,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调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调度。实行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认真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三)严明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指定专人具体抓。领导小组组长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副组长负直接责任,成员负具体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年底,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查和上级复查的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考核成绩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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