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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关于下达平顶山市2017年度科技计划经费的通知
文号: 索引号:005452102/2017-00013 发布部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12-25
发布部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12-25 视力保护色: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市2017年科技计划的重点任务以及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经市科技局论证研究,现下达平顶山市2017年度科技计划经费  万元,其中: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专项3项300万元;重大科技专项8项1480万元;科技攻关项目35项482万元;开放合作及创新人才(青年)项目20项240万元;软科学项目25.8万元;其它专项5项1081万元。共计3608.8万元,相应调减市本级支出。
   为加强管理,要认真按要求做好:
   一、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即按项目承担单位的隶属关系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项目严格按《平顶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经费管理。市本级资金由市科技局监督管理,县市区资金由县财政、科技部门监督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和项目任务书的要求使用科技项目经费,严格按项目进行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科技项目经费的监督检查。对于截留、挪用项目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计划下达后,请抓紧组织实施,及时报告进度,按计划要求完成任务,并做好经费决算、信息反馈和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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