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文号:平审改组〔2014〕3号 索引号:000000sbb/2014-00004 发布部门:市编办 发布日期:2014-07-03
发布部门:市编办 发布日期:2014-07-03 视力保护色:
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和下放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的通知》(豫审改组[2013]1号)精神,做好省政府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的梳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政府各部门要对省政府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逐项进行自查梳理,明确本地本部门应取消和承接的任务。
二、认真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尽快完成承接工作。对承接的事项要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程序,编制办理指南并对外公开。对取消的事项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
三、请各地各部门将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的梳理情况及衔接落实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市编办行编科。
联 系 人:方俊杰
联系电话:2692209
附:河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和下放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的通知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4年7月3日
河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和下放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的通知.rar